为维护良好的教学和学习秩序,保护在校外国留学生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确保在校外国留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一下简称外管法)等中国法律,法规及学校规定,特制定本告知书。
一、在校外国留学生必须做到自觉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及学校的规章制度,维护社会公德,尊重中国人民的风俗习惯。
二、严格遵守《外管法》关于外国人在华就业,学习,住宿等规定:
1. 在华学习期间必须持有效的学习类签证或居留许可,做到不逾期停留。如需继续在华学习,本人需提前六周(假期期间签证到期需在放假前六周)向国际学院留学生办公室提交签证延期申请及相关材料;在居留许可办理结束后,请在5天内到属地派出所更新住宿登记.如因个人原因未能向留学生办公室在提前约定的六周内提出签证变更或者延期事宜或未及时更新住宿登记,由此行为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由本人负责,学校概不负责.
2. 持学习签证及居留许可在华停留期间,不从事“就业”等与学习无关的活动。如改变在华停留目的(就业),应提前30天向学校报告,并主动协助学校办理签证注销或变更手续,否则学校将向公安机关申请注销签证和居留许可。
三、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不得从事法律所禁止的一切违法行为,自觉抵制各种淫秽,封建迷信等违法及不健康活动,做到不酗酒;不打架斗殴;不赌博;不卖淫嫖娼;不制贩,吸食毒品。宿舍内不吸烟、不使用大功率电器,注意防火,防盗和人身安全,防止各类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自觉维护学校正常教学和学习秩序,遵守教学纪律和考勤制度,不迟到早退,不旷课,有事需要提前书面请假。对于不遵守规定,累计旷课连续两周的学生,将被开除学籍并依法注销签证。
五、校内住宿的学生,必须按照申请实际的房间住宿,不得擅自变更房间;不得擅自留宿他人,禁止留宿异性,不得无故晚归或夜不归宿;确有特殊情况的,必须提前向班主任申请批准。校外住宿的学生,必须按照申请实际的地址,人员,联系方式等事项住宿;与他人合租的,应慎重选择合租人。 六、 注意食品卫生安全,应在取得卫生许可证的食堂,餐馆就餐或购买食品,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防止疾病的发生。
七、 妥善保管好个人财物,应将多余现金存入银行,贵重物品不要随意存放在教室、图书馆等公共场所。
八、 换汇一定要去银行,不要在私人商店或个人处换汇。在非正式营业点换汇是违法行为。
九、 保持教学区,图书馆等学习场所的安静,不得大声喧哗,高声放音乐电视等,以免影响周围人的学习和休息。在禁烟区请勿吸烟。
十、 乘坐出租车一定要选择正规的出租车公司的出租车。
十一、 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坚持做到:
1.外出旅游时在乘车或骑车要注意安全。
2.严禁骑自行车带人。
3.严禁无证,酒后骑乘机动车辆。
4.严禁驾驶和乘坐非法生产或改装的电动车,摩托车等。
十二、不得在禁放区,校园,宿舍内燃放烟花爆竹。
十三、注意人身安全,严禁到江,河,湖泊,水库等非正规的游泳场所游泳和到自然条件险恶的地方游玩。
十四、校外住宿的学生在校外住宿地及由校外住宿地和学校往返途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和违法行为,责任由学生本人和家长承担,学校不承担责任。一旦发生各类伤害事故,将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部第12号)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及其他有关法律的相关规定承担责任,不以任何理由要求学校承担责任。